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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财经大学2017年法律硕士(非法学)非全日制方向招生简章

2016-11-22 

一、培养目标及特色培养目标:本专业强调法律、经济、管理学科的结合,进一步提升学生的专业素质及业务能力,为自身的发展创造更广阔的空间,为党政机关、司法机关、律师事务所、咨询服务机构、金融机构和其他企事业单位法务部门培养具有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德才兼备、高层次的复合型、实务型卓越法律人才。培养特色:以法学学科为基础,依托学校居国内领先水平的经济、管理学科的丰厚资源,重点突出民商法、经济法(尤其是金融法、财税法)和国际经济法的内容。

二、招生名额

50人。

三、学制培养方式及学位授予

1.学制:3年

2.培养方式

非全日制定向培养,以双休日授课为主。

3.学历学位

学生在规定年限内完成课程学习并获得规定的学分,且通过硕士论文答辩后,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授予由上海财经大学颁发的研究生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四、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5.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五、报名时间、方式和报名程序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具体时间、方式和程序见《上海财经大学2017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六、考试与录取

1.初试和复试初试科目为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法硕联考专业基础(非法学)或法硕联考专业基础(法学)、法硕联考综合(非法学)或法硕联考综合(法学)。复试笔试与面试相结合,具体时间请关注上海财经大学研究生院网站。

2.录取根据我校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体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七、学费

6万元

咨询及联系方式:上海财经大学

J.M教育中心联系地址:上海市国定路777号上海财经大学法学楼110室(邮编200433)电话:021—65440816、65443412

传真:021—65440188

电子邮箱:jm@mail.shufe.edu.cn

上海财经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地址:上海市国定路777号上海财经大学研究生楼105室(邮编200433)电话:021—65903795,021-65903941传真:021-65904319电子邮箱:yzb@mail.shufe.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