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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中医药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016-11-24 

一、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有志于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有志于为人民服务的高级中医药专门人才。

(一)学术型研究生

侧重于学术理论水平的提高和科研能力的培养,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能力。

我校学术型研究生有:中医学(专业代码:100500);中西医结合(专业代码:100600);药学(专业代码:100700);中药学(专业代码:100800);护理学(专业代码:1011L1)。

(二)专业型研究生

侧重于培养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我校专业型研究生有:中医(专业代码:105700);中药学(专业代码:105600);护理(专业代码:105400);公共卫生(专业代码:105300);临床医学(专业代码:105100)。

学术型和专业型分别有各自的学科代码,填报志愿时请认真核对。

二、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学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学校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同等学力考生不允许跨一级学科报考;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5.凡跨门类报考及同等学力的考生,在初试通过后均需在复试中加试两门医学本科主干课程。临床类各专业不接收非医科类毕业生跨专业报考。

6.报考临床类各专业的考生必须为符合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规定的专业要求的应届或往届本科毕业生。已经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人员不得报考中医及临床医学专业型研究生。

中医硕士专业型(含中医学、中西医结合临床等专业,专业代码以1057开头)只接受符合中医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规定的专业要求的中医学、针灸推拿学、中西医临床医学等专业应届或往届本科毕业生报考。

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型(专业代码以1051开头)只接受符合临床医学(西医)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规定的应届或往届本科毕业生报考。

7.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学、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二)推免生条件及推荐办法参见我校《关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

三、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2016年10月10日至31日(每天9:00至22:00)

网报时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非应届毕业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区、市)的报考点,以方便现场确认。

2.报名流程: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3.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时注意事项:

考生(含推免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招生单位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4.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5.现场确认。所有考生均须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并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1)现场确认时间:请及时关注报考点公告。逾期不再补办。

(2)现场确认程序:

①考生到报考点指定的地方进行现场确认。

②考生提交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应提交《退出现役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并于2016年11月13日前将认证报告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备案,未提供报告者不准予考试。

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四、初试

1.2016年12月15日-2016年12月26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特别提示:下载准考证后请各位考生及时将准考证电子版妥善备份,我校在复试及录取期间需使用初试准考证。

2.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3.初试日期和时间。2016年12月24日至12月25日。

五、自命题综合考试科目及内容:

临床医学综合能力(中医)、临床医学综合能力(西医),国家统一命题。

1.中医综合(学术型):含中医基础理论、中医诊断学、中医内科学。

2.中药专业基础综合:含中药学、有机化学、分析化学;

3.中药综合1:含中药学、有机化学、分析化学

中药综合2:中药化学、中药药剂学、中药鉴定学。

4.药学综合1:含生物化学、有机化学、分析化学;

药学综合2:含药物化学、药物分析学、药剂学。

5.护理综合:含护理学基础、内科护理学、外科护理学。

6.管理综合1:含中药学、管理学基础、医药商品学。

管理综合2:含中药学、药事管理学、药物经济学概论。

7.卫生综合:含流行病学基础、公共卫生和社会医学。

六、各学科专业课考试将在复试阶段进行,考试科目见目录备注栏及学校网站研究生招生栏目。

七、专业目录所列招生数为我校计划招生数,最后实际招生数以国家计划为准。

八、学费及奖助政策

1.学费:我校2017年招收硕士研究生为全日制硕士,基础学制3年。按照国家政策,所有纳入招生计划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都要缴纳学费,学费标准为学术型硕士8000元/年/人,专业型硕士10000元/年/人。

2.奖助政策:为吸引优质生源,我校多渠道加大研究生教育经费投入力度,不断提高研究生待遇水平,鼓励学生专心学业。设有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和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含新生奖学金),研究生“海城正骨撷英”奖学金等一系列研究生专项奖学金;并设有研究生“三助一辅”岗位(助教、助研、助管和学生辅导员)。详情请看研究生院网站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