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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硕士专业学位解析

2018-09-27 

 背景

  为适应我国现代税务事业发展对税务专门人才的迫切需求,完善税务人才培养体系,创新税务人才培养模式,提高税务人才培养质量,特设置税务硕士专业学位。税务硕士专业学位英文名称为“MasterofTaxation”,简称MT。

  培养目标

  面向税务机关、企业、中介机构及司法部门等相关职业,培养具备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素养,系统掌握税收理论与政策、税收制度、税务管理以及相关领域的知识和技能,充分了解税务稽查、税务筹划以及税务代理等高级税收实务并熟练掌握其分析方法与操作技能,具有解决实际涉税问题能力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学位论文

  学位论文须与税务实践紧密结合,体现学生运用税务及相关学科理论、知识和方法分析、解决工程税务实际问题的能力。论文类型可以是理论研究、调研报告、案例分析、毕业设计等。学位论文答辩形式可多种多样,答辩成员中须有税务实践领域具有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

  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1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四)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五)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只准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硕士生。

  (六)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2年或2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11年9月1日,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自考生和网络教育学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考试科目

  思想政治、英语一/英语二/英语三/日语、数学三、税务专业基础

  招生院校

单位名称省市名称单位名称省市名称
北京大学北京市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市
清华大学北京市北京交通大学北京市
北京工业大学北京市北京理工大学北京市
北京工商大学北京市北京林业大学北京市
北京师范大学北京市首都师范大学北京市
中央财经大学北京市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北京市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北京市南开大学天津市
天津医科大学天津市天津商业大学天津市
天津财经大学天津市河北大学河北省
河北工程大学河北省华北电力大学北京市
山西大学山西省山西财经大学山西省
辽宁大学辽宁省大连理工大学辽宁省
东北大学辽宁省东北财经大学辽宁省
吉林大学吉林省长春理工大学吉林省
东北师范大学吉林省吉林财经大学吉林省
黑龙江大学黑龙江省哈尔滨工业大学黑龙江省
燕山大学河北省复旦大学上海市
上海交通大学上海市上海海事大学上海市
华东师范大学上海市上海师范大学上海市
上海财经大学上海市南京大学江苏省
苏州大学江苏省东南大学江苏省
南京邮电大学江苏省河海大学江苏省
中国药科大学江苏省南京师范大学江苏省
南京财经大学江苏省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浙江省
浙江工商大学浙江省安徽大学安徽省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安徽省安徽师范大学安徽省
安徽财经大学安徽省厦门大学福建省
福州大学福建省福建师范大学福建省
华东交通大学江西省江西财经大学江西省
山东大学山东省中国海洋大学山东省
山东师范大学山东省曲阜师范大学山东省
山东财经大学山东省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河南省
武汉大学湖北省华中科技大学湖北省
武汉理工大学湖北省华中农业大学湖北省
华中师范大学湖北省湖北大学湖北省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湖北省湘潭大学湖南省
湖南大学湖南省中南大学湖南省
长沙理工大学湖南省湖南师范大学湖南省
中山大学广东省暨南大学广东省
广西科技大学广西壮族自治区广西师范大学广西壮族自治区
四川大学四川省重庆大学重庆市
成都理工大学四川省重庆医科大学重庆市
西南大学重庆市西南财经大学四川省
贵州财经大学贵州省云南大学云南省
云南财经大学云南省西安交通大学陕西省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陕西省兰州大学甘肃省
兰州财经大学甘肃省新疆财经大学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青岛大学山东省西安财经学院陕西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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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防科学技术大学湖南省解放军理工大学江苏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