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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大学中山医学院2019年以单独考试方式招收法医学定向就业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2019-04-24 

中山大学中山医学院2019年以单独考试方式招收法医学定向就业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发布人:夏蕾发布日期:2018-10-29

                                                                                           

为了满足广东省及周边地区公检法系统对法医人才的需要,培养复合型、高层次法医学专业应用人才,2019年我校将面向广东省及周边地区公检法司系统以单独考试方式招收法医学(包括法医病理、法医临床学、法医物证学及法医现场学研究方向)在职定向就业硕士学位研究生。

本次招生的教学计划及授课由中山大学中山医学院法医学系负责。


一、招生专业

学科专业:基础医学(专业代码:100100) ;招生方向:法医学(单考)

导师研究方向:法医病理学、法医物证学、法医现场学


二、学习方式和学位授予

基本学制三年(在校最长学习年限5年),采用在职不脱产学习方式。

完成培养方案所规定的全部课程,修满规定学分,成绩合格,完成硕士学位论文并通过论文答辩,符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位授予条件者,由中山大学颁发由教育部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统一印制的硕士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授予硕士学位。


三、招生对象及人数

从事法医专业或相关专业鉴定与技术的在职人员,计划招收8人。


四、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品德良好。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中山大学规定的体检要求。

4. 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后连续工作不少于4年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在从事法医专业或相关专业鉴定与技术工作不少于2年(工作年限计算截止至2019年9月1日),业务优秀,已发表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为单位业务骨干的在职人员,经两名具有法医学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推荐。

5. 获得申请人所在单位政治部或人事部门的报考推荐,考生单位同意定向就业培养。


五、报名办法

1.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考资格审查将在报名、复试及录取阶段进行。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被取消报考、复试以及录取等资格。

2.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考生须于2018年10月10日至31日每天9:00-22:00,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进行网上报名,网报时须选择中山大学报名点(网上预报名时间为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并于2018年11月7日至10日,携带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件、学历毕业证书原件(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网上报名编号,直接到中山大学报名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交费、照相、确认报考信息等手续(地点:广州市新港西路广州校区南校园东区熊德龙学生活动中心二楼(东门直入100米左侧);有关事宜,请及时登录中山大学研究生院招生网查询报名公告。

3. 教育部在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Image removed.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历(学籍)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须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网上报名及现场确认的具体办法及要求,将于报名工作开始前在中山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公布。

4.考生必须如实、准确提交报名信息,不得弄虚作假。一旦发现考生提交的报名信息不实,将取消考生报考资格或录取资格,后果由考生自负。


六、考试科目

初试科目:1、单独考试思想政治理论;2、英语(单考);3、法医学综合(单考)。

复试科目:法医学(法医病理学 或法医物证学 或法医临床学)


七、考试时间

1. 初试时间:北京时间2018年12月22日至12月23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2. 考生网报时须选择中山大学报名点(代码:4413),初试考场由中山大学安排。

3. 2018年12月14日至12月24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个人网报用户名、密码及《准考证》、居民身份证等证件,避免泄露丢失造成损失。

4. 初试时间和地点若有变动,将在网报公告中公布,请考生网报时务必留意。


八、考试方式及录取

四门考试科目均由我校命题。采用闭卷笔试,每门科目考试时间为三小时;

根据考生的初试及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和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情况,由我校自主划线,择优录取。


九、学习方式

第一、二学年完成课程学习,周末上课,上课地点为中山大学北校园。第三学年进入实验与学位论文写作阶段。


十、收费标准

1.按教育部规定,在职委托培养研究生在学期间的工资、医疗费等其它福利待遇均由用人单位负责。

2.培养费按三年收缴,每人每年收费25000元。逾期不交者,作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3.学生来校听课和接受老师指导期间的食宿及交通费由个人自理。


十一、课程设置

按照中山大学《法医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的要求执行。


十二、联系办法

1、联系地址:广州市中山二路74号中山大学北校园法医系   邮政编码:510080

2、联系电话:020-87330564转801,87335987;

Email: shiyanwei2010@126.com,hzhao@163.com

3、联系人:时燕薇老师,赵虎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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