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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农业大学关于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享受加分政策考生提交证明材料的通知

2019-04-25 

各相关考生:

根据教育部《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相关政策规定,下项目享受加分政策:

1.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2.  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3.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请一志愿报考我校2019年硕士研究生,且符合以上条件的考生在2019316日前将证明材料(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书复印件等)EMS或者顺丰快递寄至研招办,我校将对考生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进行核实,审核无误后将予以加分。若加分后,仍未达到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则无提交材料。

学校地址:南京市玄武区卫岗1号南京农业大学行政北楼D406

接收部门:研招办

     编:210095

联系电话:025-84395345

 

南京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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