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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师范大学2020年推免生(含直博生)接收方案

2019-12-02 

根据《关于做好2020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函[2019]105号)和《教育部关于印发<2020>》的通知(教学函[2019]6号)精神,我校通过推荐免试方式接收全国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简称“推免生”)。

一、推免生报考条件及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诚实守信,品德良好,学风端正,遵纪守法。

(三)已经获得就读本科学校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四)具有浓厚的学术研究兴趣,有突出的分析问题及解决问题能力和较强的创新意识。

(五)身体健康。

二、报名与复试

(一)考生报名

步骤一:9月22日前,有意报考我校研究生的推免生,请到我校推免预报名系统(https://yjszs-ss.ecnu.edu.cn)注册账号进行预报名。推免生可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jszs.ecnu.edu.cn)中详细查阅各院系的推免方案(陆续更新),并按照要求在预报名系统中填写和上传材料。

※特别提醒:我校预报名系统仅为各院系了解报考考生情况的平台。报名成功后可查看系统中的审核结果,并按照系统提示进行操作。

步骤二:9月22日起,推免生须按照教育部的要求,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服务系统(http://yz.chsi.com.cn/tm),在系统中注册、查询个人推免生资格及相关政策、填报个人资料信息,并在系统规定时间段内完成填报志愿、接收并确认招生单位的复试及待录取通知等环节。

(二)复试名单确定

复试实行差额复试,择优录取。我校各招生单位推免工作小组组织人员审核报考者的材料,考查考生综合素质和一贯表现并根据我校各专业招生计划,按照一定复试比例确定复试名单并通知申请者,复试比例由各院系自行确定,复试人数跟录取人数比例一般不超过3:1。

(三)复试

申请者在收到我校相关院系复试通知后,应在规定的时间至我校参加复试,未按时参加复试者视为自动放弃。

前来我校参加复试的考生应该提交一份报名汇总表(可以在我校推免预报名系统中打印),以及本科阶段成绩单(需要教务处盖章)、能证明本人综合能力的其他材料(如各种获奖证书复印件、外语水平证明等)。

三、复试内容与成绩计算

各院系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确定本单位或各招生专业复试内容和形式,不同专业可以有不同的复试内容和形式。复试结束后需要对复试结果进行量化并给出百分制成绩,成绩总分为100分。

四、复试时间

由各招生单位自行制定具体的复试日程,但第一轮复试工作一般在9月30日前结束,第一轮复试结束后,如有院系未完成招生计划,可以继续组织复试,并在10月15日前完成。

五、拟录取名单确定

复试总成绩以百分制计分,复试60分及以上为合格,低于60分为复试不合格,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对复试合格的考生,按照复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依次录取(复试结束后院系公布参加复试考生的排序)。并由我校招生院系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生服务系统中办理确认手续,完整流程如下:

考生报名申请→招生院系发出复试通知→考生系统回复确认→招生院系发出拟录取通知→考生回复确认。考生系统确认录取后不得更改。

特别提醒:如果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到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生服务系统中填报我校志愿,或者未在我校招生院系规定时间内到中国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中回复确认录取,视为放弃我校录取资格,我校将依次录取排在后面的考生并办理网上录取确认手续。

六、学习年限、学习形式与学费、奖助学金

我校录取的推免生的学习形式均为全日制,研究生学习年限与学费标准请参见我校公布的2020年硕士招生简章。

被我校录取的全日制硕士或博士研究生享受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以及有资格申请国家奖学金和校内各种社会奖助学金。

七、信息公开与社会监督

我校按规定对推免生接收方案、招生人数、录取名单等重要信息进行公开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如有异议,可联系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子信箱:yjszs@admin.ecnu.edu.cn;如有申诉或举报,可向学校监察处提出,电子信箱:jwjc@admin.ecnu.edu.cn。

八、其他说明

(一)推免生被我校录取后,我校预计在2020年5月初发出调档函,6月底寄发录取通知书,请被录取考生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和我校研招微信公众号(“华东师大研招”),以便及时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录取进程。

(二)录取为直博生的学生还需要在我校博士报名系统中再次注册填写相关信息,请10月下旬或11月初留意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博士研究生报名通知。

(三)报考者必须保证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我校将在复试结束后对拟录取的推免生名单进行公示,若申请人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将被取消录取资格,一切后果自负。

(四)被拟录取的推免生,若在2020年9月1日前未获得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或受到处分者,取消拟录取资格。

(五)被拟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列入就业计划,也不得再次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生招生统考。

九、各院系联系方式

https://yjszs.ecnu.edu.cn/system/zsdwlxr_list.as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