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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发布今年市属高校研招计划!本专科、研究生阶段这些资助政策要了解!

2020-08-24 

一、北京发布今年研招计划

北京市教委日前发布《2020年市属高校研究生招生计划的通知》,通知中提到,根据《教育部关于下达2020年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通知》(教发函〔2020〕49号)精神,2020年市属高校研究生招生计划19056人,其中博士生招生计划1609人,硕士生招生计划17447人。

通知明确将进一步改进和完善招生计划管理,建立健全动态调整机制。在安排招生计划时综合考虑学科现状、科研经费、高水平师资力量、教学科研平台和成果等因素。同时,支持学校特色优势学科发展、高精尖创新中心建设、高水平人才队伍和创新团队建设、重大创新平台和科研项目建设,以高水平科学研究支撑高质量研究生教育。

市教委表示,各校要调整优化学科专业间招生结构,对科研项目和经费缺乏、培养能力明显较弱、毕业生就业压力大、社会需求不足的学科专业应限制招生规模,对生源不足的学科专业要认真分析原因,及时采取应对举措。

各校还应建立招生计划联动机制,统筹考虑研究生、普通高等教育和成人高等教育协调发展。进一步改善办学条件,特别是加强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不断改善研究生培养所需的学习、科研、生活等条件,提高研究生教育质量。

另外,按照《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市属高校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的通知》(京教研〔2018〕3号)要求,市属高校要加强博士研究生联合培养,提升相关高校博士研究生培养能力和水平。认真做好北京冬奥会和冬残奥会人才培养工作,保证办赛人才的质量,北京冬奥组委将主要面向在读研究生招收赛时实习生。各类专项招生计划均包含在各校招生总规模以内。

市教委强调,各校在招生录取过程中,要认真遵守国家有关研究生招生的政策和规定,加强招生计划安排事中事后监管,坚决维护招生计划的严肃性。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变更招生计划。


二、本专科生及研究生教育阶段资助政策

(一)本专科生教育阶段资助政策:“奖贷助勤补免+绿色通道”等多元混合资助

1.国家奖学金。奖励特别优秀的全日制本专科生,每年奖励6万名,每生每年8000元,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荣誉证书。

2.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专科生,每生每年5000元。

3.国家助学金。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含预科生),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

4.国家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解决学费和住宿费,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在校期间利息由国家承担,贷款年限及利率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国家助学贷款分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和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向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咨询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或向高校学生资助部门咨询办理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

5.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高等学校学生实行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学费减免。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金额,按学生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包括本金及其全部偿还之前产生的利息,下同)两者金额较高者执行;复学或新生入学后学费减免金额,按高等学校实际收取学费金额执行。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的标准,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超出标准部分不予补偿、代偿或减免。

6.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对中央高校应届毕业生,自愿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达到3年以上(含3年)的,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每生每年不高于8000元。地方高校毕业生学费补偿贷款代偿由各地参照中央政策制定执行。

7.师范生公费教育。在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和西南大学六所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的公费师范生,在校期间不用缴纳学费、住宿费,还可获得生活费补助。有志从教并符合条件的非师范专业优秀学生,在入学两年内,可按规定转入师范专业,高校返还学费、住宿费,补发生活费补助。部分省份高校也实施师范生公费教育政策,报考师范类专业的学生可向相关院校进行咨询。

8.新生入学资助项目。中西部生源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可申请入学资助项目,解决入学报到的交通费和入学后短期生活费。就读本省院校的新生每人500元,就读省外院校的新生每人1000元。学生可向当地县级教育部门咨询办理。

中西部地区包括: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吉林省、黑龙江省、安徽省、江西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宁夏回族自治区、青海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9.勤工助学。学生在学有余力的前提下,可以利用课余时间参加高校组织的勤工助学活动,通过劳动取得合法报酬,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等。

10.绿色通道。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如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可在开学报到期间,通过高校开设的“绿色通道”先办理入学手续。入学后,高校资助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11.校内资助。学校设立校内奖学金、助学金、困难补助、伙食补贴、校内无息借款、学费减免等,利用事业收入资金以及企业、社会团体和个人捐助资金实施校内资助。

(二)研究生教育阶段资助政策:全面享受本专科生政策,奖助学金标准更高

1.国家奖学金。奖励特别优秀的全日制研究生。其中,硕士生3.5万名,每生每年2万元;博士生1万名,每生每年3万元。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荣誉证书。

2.学业奖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覆盖面、等级、具体标准和评定办法由各高校确定,标准不超过同阶段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标准的60%。

3.国家助学金。资助全日制研究生的基本生活支出。中央高校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6000元,博士研究生每生每年15000元;地方所属高校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部门会同教育部门确定,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不低于6000元,博士研究生每生每年不低于13000元。

4.“三助”岗位津贴。设置研究生“三助”(助研、助教、助管)岗位,并提供“三助”津贴。

研究生国家助学贷款、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条件、程序等有关规定,与本专科生基本相同,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不高于12000元。

本文来源:微言教育、研招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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