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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海洋大学2016年硕士研究生调剂政策与规则

2016-07-18 

一、调剂政策(具体政策当年国家公布的政策为准)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申请调剂我校的考生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所报考专业在A区对应专业的分数线且需达到该生要求调入专业的A区线,即:该生初试成绩必须同时满足调出专业、调入专业在A区的分数线。(例如:考生报考理学专业未达到A区的理学专业线,但达到A区的农学专业线,该考生就不符合上述调剂政策,不能调剂任何专业)。

3.原则上只在同一学科门类里调剂(即初试专业代码和调剂专业代码前两位原则上一致)。

※我校农学门类招生专业(即专业代码为09开头专业)可根据专业实际情况及招生导师的具体要求,接收部分具有相近专业背景以及良好数学基础和生物学基础的学术学位的考生。

4.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相同。

5.学术型学位可向专业学位调剂,专业学位不能向学术型学位调剂。

6.公共管理(125200)只接收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旅游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的考生调剂。

7.申请调剂我校考生初试科目必须是四门(调剂公共管理专业学位除外)

8.所有调剂考生必须登录全国研招网的调剂系统,选择调剂专业,我校给予复试回复,考生收到电子版的复试通知书后即可按我校复试要求来校复试。

二、调剂名额

具体名额见'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调剂平台开通后的缺额信息。

三.调剂规则

申请调剂考生第一志愿初试科目对应的具体规则如表1和表2。

表1.学术型学位调剂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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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表 2 .专业学位调剂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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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海洋大学研究生院

  2016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