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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航空航天大学软件学院2016年学历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安排

2016-07-18 

一、北航软件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软件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招生过程中的工作部署和纪律督查。

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长:吕卫锋、张德生

成员:宋友、王丽华、张莉、邵兵

复试小组由至少5名教授、副教授组成,设秘书1名。

二、学院拟招收统考生名额如下,拟招收名额根据复试情况可能会略有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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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软件工程专业学术型硕士及专业硕士复试线总分:315分,政治、外国语单科成绩不低于50分,业务课1/业务课2单科成绩不低于75分。

    三、复试条件

第一志愿报考我院且满足复试分数的考生,可以参加我院复试。请详细阅读下面的有关复试内容。

四、资格审查

考生在复试时除携带复试资格通知书(北航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下载,无需加盖研招办公章)外,还须提供以下材料,办理手续齐全方可进入复试:

1、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件正反面的复印件1份,复印件纸型为A4纸,身份证件正反面需复印在同一页面上。

2、由二级甲等以上(含二级甲等)医疗机构出具的复试前一个月内的体格检查表,样表见附件1,体检内容不得少于所列项目。注意需随体格检查表附各种检查的化验单。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交纳复试费100元。

4、应届本科毕业生和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携带本人学生证和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的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毕业证书需于新生开学报到时向学院提供原件与复印件)。

5、往届生需携带以下各类材料:a. 学历证书(即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b. 由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提供的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复印件,并需加盖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即成绩单需由档案管理部门从考生档案里取得原件并复印后,加盖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6、现役军人、国防生、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我校均录取为定向就业类别,考生需书面向学院说明情况,并与我校签署相关定向就业协议书;国防生等需保留入学资格的考生,需书面向学院说明保留入学资格年限及保留年限内的去向;其它定向就业的考生,也需书面向学院说明情况,并与我校签署相关定向就业协议书。被录取的定向就业考生均不转人事档案、户口等,我校不负责就业派遣。

7、凡提交的各类材料需与本人实际相符合。凡是不符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录取资格。

8、所有复试合格拟录取的考生需参加政审,政审不合格考生取消录取资格。学籍学历有问题的考生被学院拟录取后需提交相应的证明,否则不予录取。

五、复试形式、内容

复试总成绩满分为300分。复试包括英语面试考查100分和综合面试考查200分。复试总时间为20分钟。

1、英语面试:

面试侧重于考生英语听力、口语及阅读的考察。

2、综合面试:

面试侧重对考生专业能力(25%)、逻辑分析(25%)、创新精神(25%)、综合素质(25%)的深度考查。

面试时,本人需携带以下材料:A、学历证书原件和有效身份证件(应届本科毕业生校验学生证,毕业证书入学时交验)等相关材料;B、提交个人自述及职业生涯规划手写稿(字数不限);C、考生曾经获得的校级以上的奖励证书复印件。

六、复试时间安排

1、资格审核时间:学硕和专硕考生同时进行,3月21日上午9:00-11:30  

地点:北航工程训练中心东323室 联系人:王老师(请考生带齐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2、英语面试时间:3月22日上午9:00开始 (学硕、专硕同时参加面试,英语面试顺序及地点详见面试当天门口的面试名单)

地点:北航工程训练中心东304室

3、学硕、专硕综合面试时间:

学硕综合面试时间:3月22日上午9:10开始 地点:北航工程训练中心东325室

专硕综合面试时间:3月22日下午1:30开始 地点:北航工程训练中心东325室

重要提示: 学术型硕士与专业硕士之间不允许相互调剂。

七、关于复试结果

初试成绩+ 复试成绩= 入学考试总成绩,按入学考试总成绩进行高低分排队,择优录取,复试成绩低于180分的,不予录取。

八、拟录取后续工作

1、确定是否被拟录取。

2、查看指导教师名单,双向选择指导教师。

3、领取政审表。

复试结果公布后,所有拟录取的学生(2015年9月份接收的推免生、统考生)均需要将政审表通过邮局EMS快递邮寄到北航研招办。政审表返回的具体日期待拟录取名单出来后,于所发放的政审表中有具体说明,该政审表届时可在网站下载。邮寄地址: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办公楼东楼213室。邮编:100191

4、调档函及签订协议书

(1)若录取类别是“非定向就业”且考生不是北航应届本科毕业生,调档函会在6月份随录取通知书一起发放,由考生交给其人事档案部门,按调档函上写的时间要求做即可。

(2)若录取类别是“定向就业”(只限于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或国防生),(金额按照录取专业不同而不同),一式三份发给考生后,定向就业单位及考生将三份均签字盖章,并在协议书规定时间要求内,寄或送回到北航研招办赵老师(办公楼东楼213房间,电话82314369),等研究生院盖完章后,将在6月份发录取通知书时,随录取通知书返还给考生两份协议,并由考生转交一份给定向就业单位。

九、学院受理申诉及投诉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10-82339380     邮箱:ylwgl@buaa.edu.cn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软件学院

2016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