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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马克思主义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办法

2016-07-11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和学校《北京化工大学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方案》的要求,马克思主义学院制定2016年硕士招生复试工作方案如下:

1、复试分数线:

第一志愿报考分数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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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剂分数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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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复试时间、地点 


(1)报到

时间:3月25日(周五) 14:00-17:00,地点:行政楼435

(2)笔试

时间:3月25日(周五) 18:00-20:00,地点:主教402

考试科目:

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思想政治教育学原理与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科学技术哲学专业:自然辩证法概论

(3)面试

时间:3月27日(周日)8:30,地点待定(报到时公示)

3、复试程序、方式

(1)考生报到,进行复试资格审查:按研究生院要求,进行复试资格审查内容包括:查验复试考生“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应届生交验学生证)、本科毕业成绩单;所提交材料按照身份证复印件、学生证复印件(应届)、毕业证和学位证复印件(非应届)以及在校历年学习成绩单复印件(盖章)顺序装订成册,收取考生复试费100元;告知复试安排。

(2)复试专业课笔试:考试科目根据报考专业选择。考生凭初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参加考试,考生须遵守《考场规则》。

(3)复试面试:具体分组时间和地点安排将于3月25日报到时公示。考生面试时须关闭通讯工具,否则以违规处理。面试主要内容见“北京化工大学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方案”。

 (4) 3月28日17:00点前公布复试成绩。

(5)体检时间:3月28、29日学校统一安排体检,地点:校医院。注意:考生登录“硕士研究生考生系统”自行打印体检表,上午体检空腹,体检费60元。

 

4、复试成绩的计算方法和使用

(1)复试成绩为复试各方式考核成绩之和,共500分,其中笔试200分,面试300分。复试成绩不合格者(复试成绩低于300分),不予录取。

(2)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相加,得出入学考试总成绩。根据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综合排队后确定拟录取名单。

(3)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和体检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加分原则和依据完全按照《北京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16年研究生录取工作的补充意见》执行。符合照顾优惠条件的考生在复试时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其他

(1)本办法报北京化工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备案。

(2)本意见适用于马克思主义学院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

(3)其他未说明的问题由马克思主义学院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