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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学历史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方案

发布时间:2024-03-20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3﹞2号)及学校相关文件要求,我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将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以提高人才选拔质量为核心,确保科学规范、公平公正。经我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我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方案如下:

一、组织与领导

1.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工作,受理考生的质疑、申诉,具体名单如下:

组长:卢军霞、孙英刚

副组长:王万成、张凯

成 员:乐启良、刘进宝、肖如平(按姓氏笔画排序)

咨询电话: 0571-88273199

咨询邮箱:rwbksk1@zju.edu.cn

申诉联系人:高 晖

申诉电话:0571-88273199

电子邮箱:rwbksk1@zju.edu.cn

2.各学科专业成立复试工作小组,具体负责各专业的复试和录取工作。每个复试小组由不少于5人(其中具有本专业副高及以上职称者不少于3人)组成,其中组长1名,研究生德育导师不少于1名。

二、复试分数线

根据2024年招生专业目录要求、学科专业特点、生源和实际招生计划等情况,在学校复试分数线基本要求上,按照1:1.3的复试比例,确定复试分数线。具体分数线如下:




如按复试比例计算复试人数时出现小数按“四舍五入”计算;若最后一名出现初试总分相同情况,则此总分同分考生均列入复试名单。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强军计划考生的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同学校政策,符合要求的考生可参加差额复试,最终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教育部下达招生计划、考生初试复试情况及相关政策要求确定拟录取名单。

三、招生计划

根据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各专业招生人数如下:




注:复试名单公布后,招生计划若有微调,复试名单将不作调整。

请进入复试名单的考生于2024年3月25日16:00前,将“复试确认单”(详见附件1)等材料发至各专业联系人邮箱(详见各专业的复试安排),邮件主题以“2024复试+报考专业+参加复试+姓名”命名(例:2024复试+世界史+参加/放弃+张三),无主题邮件可能会被系统默认垃圾邮件。

四、资格审查及提交材料要求

复试前须进行考生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通过的考生不能参加复试。考生在进校复试期间请到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成均苑4幢(见附件4:区位图)310(西)历史学院教育教学办公室完成资格查验及有关资料提交,考生须提供以下材料:

1.有效身份证件(查验原件,提交复印件)。

2. 打印的准考证。

3.应届生提供中国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生证(含有本学期注册章)(查验原件,提交复印件);往届生提供前置学历学位证书(查验原件,提交复印件),其中国(境)外获得学位的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查验原件,提交复印件)。

5.考生请在复试时带上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盖有红章的大学期间成绩单(应届生可以要求所在学校或院系教务管理部门提供并盖章,往届生可要求档案管理部门提供复印件并盖章);有论文发表或有科研成果及获奖的考生,请带上相关的清单和材料。

6.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须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并提交经本人签名的复印件。

7.每位考生需提交2024年硕士研究生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见附件3)

资格审查不通过的考生将取消复试资格,责任自负。

五、复试

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考查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

复试形式为现场复试,外校考生可凭身份证和准考证进校。在复试中将严格执行复试程序和标准,复试全程录音录像。

复试前考生须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考生应自觉遵守考场规则及所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确保提供的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在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

复试具体内容如下:

1.笔试满分100分,详见各专业复试具体安排。

2.面试100分,面试包括专业、综合能力和外语能力测试(含听力和口语),每生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

3. 复试成绩构成:

复试成绩(百分制)=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复试成绩60分以下为不合格。

六、拟录取

根据招生计划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每位拟录取考生必须参加规定的复试环节,否则不予录取。

1.综合成绩=初试总分/5×60%+复试成绩×40%

2.拟录取: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拟录取(综合成绩并列时以业务课1、外语、政治成绩等为优先级进行排序)。 其中:

(1)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低于60分)不予录取。

(3)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七、体检

按照教育部相关体检文件要求,考生体检工作在考生拟录取后进行,3月21日-4月2日,(复试期间紫金港校医院提供体检),浙江大学校医院(具体安排详见:

http://zdyy.zju.edu.cn/2024/0318/c37593a2891581/page.htm)提供考生体检,考生也可以到所在地二甲及以上医院体检,并将体检表于4月20日前寄到历史学院教育教学办公室,体检不合格者取消拟录取资格。体检标准参照《残疾人教育条例》、《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执行。如有特殊情况考生须及时与高老师联系。

邮寄地址: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西区成均院4幢310室

联系人:高老师

电话:0571-88273199(只接收顺丰快递)

八、公示

拟录取名单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由研究生招生处统一于规定时间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九、调档政审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学院将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审查其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须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审查不通过不予发放录取通知书。

研究生招生考试是国家教育考试,复试工作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考生要确保所有提交材料真实,诚信守规参加复试。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影响公平、公正的考生,一经查实,一律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33号)等规定严肃处理。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

十、复试有关具体安排:



十一、其他

1.根据《浙江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规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将根据各校区资源等情况统筹安排住宿。

2.未尽事宜按学校相关规定及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商议决定。







历史学院

2024年3月20日







附件1:复试确认单
























附件2:2024年硕士研究生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docx

附件3:示意图.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