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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师范大学机械与电气工程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25-03-27

根据《贵州师范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文件的精神要求,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我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

一、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严格执行政策,严守工作纪律,规范录取行为,强化工作作风,完善监督管理,优化考生服务,确保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公平、公正、科学、平稳有序。


二、组织机构

(一)领导小组

成立由学院党政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为第一责任人,领导、组织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小组的主要职责是按照学校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要求,组织开展硕士研究生复试、调剂、录取等具体工作。制定学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加强复试监督巡查和信息公开公示,做好复试小组及复试工作人员的遴选,复试工作人员政策意识、保密意识、责任意识的培训管理和复试保障等工作。

(二)工作组

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复试资格审查组、调剂审查组、录取检查组、综合保障组、申诉处置组、复试监督组,负责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具体工作及复试全过程管理。

(三)复试小组

根据学院研究生招生实际设置三个复试小组,即“机械类硕士”复试小组,“电气工程及储能技术”复试小组,“教育硕士”复试小组。主要职责是负责确定考生面试内容、评分标准、组织实施面试过程等。


、复试 安排

(一)复试时间安排

1. 第一志愿考生复试时间 及安排 学院将于2025年3月31日至4月1日开展第一志愿考生复试工作,复试工作日程安排如下。

2. 调剂考生复试时间:4月8日以后开展调剂复试工作,具体事宜请及时关注我院网站发布的信息。

复试方式及地点(一志愿)

1 .  复试方式:线下复试。

2.  复试地点:贵州省贵安新区花溪大学城贵州师范大学(东区)机械与电气工程学院,具体安排如下:

时间

内容

地点

2025年3月31日

9:00—12:00

资格审查
现场 审查

贵州师范大学(东区)机械与电气工程学院

8322会议室

2025年3月31日

14:00—16:00

专业课测试 笔试

详见复试地点安排

2025年4月1日

8:30—19:00

面试

详见复试地点安排

(三)招生计划(含推免生)

报考专业

专业课测试

笔试 考场

面试休息区

面试等候区

面试考场

科学与技术教育

职业技术教育

(专业学位)

8209教室

8216教室

8217教室

8219教室

电气工程

(专业学位)

8209教室

8308资料室

8303教室

8306研讨室

机械工程 学术学位

机械(专业学位)

8208教室

8210教室

8211教室

8327办公室

8335办公室

8322会议室

8328会议室

       注:各 专业招生计划将根据复试生源情况 进行 调整变动

(四) 进入 复试人员 初试成绩要求 与复试差额比例

1.   进入 复试 人员初试成绩 基本 要求

(1)考生初试成绩必须达到“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相关类别中的“B类考生”基本要求。

(2)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总分不低于230分。

2.  复试差额比例 为1 50%。

3.  确 复试名单 按照学院招生计划和差额复试比例,择优拟定复试名单,并在学院网站公布进入复试的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对专项计划、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考生的相关情况进行说明。

(五) 资格审查

考生须按照《贵州师范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须知》列出的材料清单备齐资格审查材料,复试前提交学院审查。资格审查通过后领取复试证。对不符合规定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取消复试资格。

入学报到时,学院对新生的有效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等报名材料原件及报考资格进行再次审查,对不符合规定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入学资格。

(六)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课测试、面试与外语综合能力测试。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

1.   专业课测试

采用笔试方式进行考核,专业课测试按照招生章程中公布的专业复试科目进行笔试。调剂生初试科目如与我院专业课复试科目相同,学院将另行确定复试科目并及时电话告知考生。复试科目的考试大纲详见学院官网通知公告栏。

2.  面试

由考生现场抽题作答,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外语综合能力测试在面试阶段进行。

主要考查考生专业素质和能力:学术学位重点考核考生对学科知识的掌握与运用情况以及其学术创新潜力;专业学位重点考核考生的综合实践素质、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实际问题能力以及职业发展潜力。综合素质和能力:外语综合能力,逻辑思维和表达能力,人文素养和举止礼仪,及对未来的规划等。

3.   加试

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以笔试形式进行,学院将另行确定加试科目并及时电话告知考生。

(七)复试费用

研究生复试费每生100元(不含体检费),考生复试前通过贵州师范大学校园统一支付平台缴费,缴费完成后方可参加复试。缴费后因各种原因未参加复试者,已支付的复试费不退。

(八) 复试注意事项

1. 考生须于开考15分钟前到达笔试考场,确认考生身份核验无误后进入笔试考场,按照相关指令等候笔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准进入考场参加考试,专业课测试不得提前交卷。

2. 考生须于开考前30分钟到达面试休息区,确认复试信息无误后,进入面试等候区并按照相关指令等候面试。

3. 考生进入复试面试考场前,复试小组助理再次进行身份核验,核验通过后安排考生进入面试考场。

4. 考生进入复试场进行面试,按照复试小组指令,完成考核环节。考生面试完毕后立即离开,不得返回面试等候区。

5. 复试全过程录音录像。

(九) 复试成绩的计算方法及使用

1. 复试成绩总分为200分。其中,专业课测试满分100分、面试满分100分(外语综合能力测试成绩总分10分,计入面试成绩)。复试成绩总分低于120分,视为复试不合格。

2.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每科100分,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任一加试科目成绩低于60分,视为复试不合格。

3. 考生的入学考试总成绩是录取的重要依据。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权重为 4 0%。入学考试总成绩=(初试成绩÷5)×60%+(复试成绩÷2)×40%, 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二位

4. 若出现多名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情况,按照下述方法排序。

(1)若考生的入学考试总成绩相同时,根据考生的初试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

(2)若考生的入学考试总成绩、初试成绩均相同时,依次比较业务课1、英语(初试)、思想政治理论和业务课2的单科成绩,按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十)复试成绩信息公示

复试结束后,复试成绩将在学院网站进行公示。


破格复试

学院不进行破格复试。


五、调剂

4月8日起,学校对第一志愿合格生源不足的学科专业将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陆续开展调剂工作,请及时关注学校研究生院及我院网站发布的信息。


六、体检

(一)拟录取阶段,考生自行前往二甲及以上医院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执行。

(二) 拟录取名单自公示之日起7日内,考生提交医院出具的体检报告 提交至学院 第一志愿复试期间,我校校医院为考生提供体检服务,相关安排以校医院通知为准。

(三)学院收齐拟录取考生体检报告报送校医院鉴定审核,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七、 录取

(一)所有拟录取考生都必须经过复试。拟录取阶段,学院全面复查拟录取考生的各项报考资格材料,核查无误后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准时报送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审定后的拟录取名单由学校统一公示,未经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

(二)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不予入学。

(三)对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的,或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违纪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复试、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四)考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考生录取类别上报教育部后无法更改。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八、 违规处理

复试是国家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复试相关内容属于教育工作国家秘密,按照国家机密级事项管理。除已公开信息和我校规定的情况外,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以任何形式录制、复制或传播复试我校复试相关内容。复试过程中,所有涉考人员应当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对复试过程和内容保密。

对违规的在校考生,通报其所在学校并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违规的在职考生,通报其所在工作单位,由考生所在工作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


咨询与申诉

按照《贵州师范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中“十四、申诉处置”要求实施。

复试录取期间,为保证复试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学院特向社会公布咨询及申诉渠道。

咨询及申诉电话:0851-83227431

电子邮箱:116994489@qq.com

通讯地址:贵州省贵安新区花溪大学城贵州师范大学东校区机械与电气工程学院办公室


、其他

(一)考生须签订《贵州师范大学2025年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诚信承诺书》,考生保证提交材料真实有效、复试全过程恪守诚信;保证不对复试过程拍照、截屏录屏和录音录像等,不保存和传播复试有关内容;保证在学校复试工作全部结束前,不泄露复试有关信息。

(二)学校及学院以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信息平台、网站、电话、电子邮件、短信等方式公开或发送给考生的相关信息、文件和消息,均视为送达,因考生个人疏忽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在复试录取过程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复试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及相关工作人员,一经查实,一律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未尽事宜,请参照《贵州师范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贵州师范大学机械与电气工程学院

                               2025年3月27日    

专业名称

专业代码

学位类别

招生计划

机械工程

080200

学术学位

16

科学与技术教育

045117

专业学位

17(含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1人)

职业技术教育

045120

专业学位

8(含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1人)

机械

085500

专业学位

60(含与贵州理工学院联合培养8人、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1人)

电气工程

085801

专业学位

9(含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1人)

储能技术

085808

专业学位

1



https://cmee.gznu.edu.cn/info/1022/93856.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