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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大学计算机与软件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细则

发布时间:2025-03-19

引言

Preface

根据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4〕4号)、《关于做好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5〕4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5〕5 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9〕2号)等上级有关研究生招生相关文件精神和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细则。

01   招生指标及复试名单

1. 招生指标

2025年计算机与软件学院的研究生 统考指标数如下表。


① 复试比例为 1:1.5

②  计算机技术专业49个统考指标中含 6个深圳国际量子研究院联培指标;

③  软件工程专业19个统考指标中含 1个工程硕士联培指标;

④  人工智能专业39个统考指标中含 1个季华联培指标、 11个大湾区大学联培指标、 6个工程硕士联培指标;

⑤  计算机技术、软件工程和人工智能专业30个粤港澳指标。

学院

名称

类型

专业名称

及代码

招生

指标

拟复试人数

是否

调剂

计算机与软件学院

学术型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081200

27

42

未来技术学院

学术型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081200

3

5

计算机与软件学院

专业型

计算机技术

085404

49

80

计算机与软件学院

专业型

软件工程

085405

19

29

计算机与软件学院

专业型

人工智能

085410

39

60

*其中计算机技术专业含3个士兵计划


2. 复试名单


① 根据学校发布的《深圳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分数线》,第一志愿的参加复试考生名单按所在专业的上线考生的总分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

② 我院将于3月22日至3月23日进行研究生复试,复试考生名单详见附件一。


02 复试前准备


01
网上报到


专业:所有专业

截止时间:3月21日12:00

线上报到系统:

http://ehall.szu.edu.cn/yz/cscjcx

该网址集成了考生查询初复试成绩,上传报到材料,复试录取,修改邮寄地址等功能。



具体安排:

登录的账号即考生身份证号+姓名,考生须在规定时间登陆复试系统进行网上报到,未能按时报到的考生将被视为放弃复试。学院对考生网上提交的材料进行线上审核,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



1. 应届毕业生:


① 填写学信网学籍在线认证码;

② 第二代身份证正反面扫描照片(小于200K的图片并命名为:身份证.jpg,须能看清楚身份证号码、发证机关、有效期);

③ 注册至本学期的学生证扫描照片(合并为一张小于200K的图片并命名为:学生证.jpg,须能看清楚发证学校、注册章等信息)(如果注册章不全,还需要开在读证明,并随学生证扫描照片一并上传);

④ 成绩单扫描照片(一份pdf或者一张小于500K的图片并命名为:成绩单.jpg或成绩单.pdf,须能看清楚修读科目名称、学分、分值等信息);

⑤ 诚信复试承诺书(现场签订提交纸质版)。


2. 往届毕业生:


① 学信网学历在线认证码或学历认证报告编号或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编号;

② 第二代身份证正反面扫描照片(小于200K的图片并命名为:身份证.jpg,须能看清楚身份证号码、发证机关、有效期);

③ 毕业证书扫描照片(一张小于200K的图片并命名为:毕业证.jpg,须能看清楚发证学校名称,毕业证号码,发证日期);

④ 诚信复试承诺书(现场签订提交纸质版)。


3. 补充材料:


① 《退出现役证》扫描照片及《入伍批准书》扫描照片(仅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提交,2张分别小于200K的图片并命名为:退出现役证.jpg或者入伍批准书.jpg,须能看清楚号码);

② 其他政策加分材料扫描照片(所有政策加分考生,仅限一张小于200K的图片并命名为:政策加分.jpg)

注:以上学历/学籍认证有效期均须到9月1日或者更长。

所有考生提交的在线认证码或学历认证报告编号或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编号须在下面三个网址之一能查询:

https://www.chsi.com.cn/xlcx/bgcx.jsp(在线验证码)

https://www.chsi.com.cn/xlrz/paper/report/gdjyxl.action(学历认证报告编号)

https://zwfwbl.cscse.edu.cn/homeView/contactUs?type=2(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编号)



02

现场报到


专业:所有专业

时间:3月21日(周五)下午14:20-17:20至3月22日(周六)9:00-11:40

地点:深圳大学粤海校区南区致腾楼819办公室门口教工之家



具体安排:

学院对现场报到的考生核验身份、审核材料,未现场报到或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



现场报到须携带:

1. 应届毕业生:初试准考证(原件)、身份证(原件)、学生证(原件)、成绩单(原件)。

2. 往届毕业生:初试准考证(原件)、身份证(原件)、毕业证书(原件)。

3. 报到时需现场提交:《诚信复试承诺书》和体检报告。

注意事项:1和2材料现场核验,3材料现场提交。


03  复试日程


01

机试


1. 模拟机试 (所有同学提前熟悉环境)

时间3月22日(周六)下午12:40-15:40 (15:40前要离开机房)

地点:

专业名称

机试地点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致腾楼324

计算机技术

致腾楼322

软件工程

致腾楼326

人工智能

致腾楼323

2. 正式机试

时间3月22日(周六)  晚上18:00-21:00(提前20分钟进考场)

地点:致腾楼323或325门口查看


注意事项:

①  所有考试请携带好初试准考证、身份证以备查验

② 所有考试迟到15分钟后禁止参加当科考试。

02

面试





专业: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和人工智能

时间:3月23日(周日) 上午 07:45(8:30面试开始)

地点:致理楼L3-404



专业:计算机技术和软件工程

时间:3月23日(周日) 下午 13:15(14:00面试开始)

地点:致理楼L3-404



具体安排:

英语面试(包含英语口语和听力测试)满分80分,综合面试120分,英语测试随综合面试同时进行。



注意事项:

① 所有考试请携带好初试准考证、身份证以备查验;

② 所有考试迟到15分钟后禁止参加当科考试;

③ 现场抽复试顺序。



03

体检





专业:所有专业

时间:3月19日 - 4月7日

地点:深大总医院周日、南山医院周六日不安排体检、深圳大学附属华南医院每天均可体检



具体安排:

体检报告请于现场报到当天提交,如无法在报到当天提交,最迟应于4月7日提交或邮寄到致腾楼819熊老师。

邮寄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深圳大学粤海校区南区致腾楼819

收件人:熊老师

联系电话:0755-26534301



体检流程及注意事项:查看深圳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体检流程及注意事项见附件二。

https://yz.szu.edu.cn/info/1041/13140.htm


04

复试成绩计算及拟录取原则

1. 复试成绩满分为300分,其中英语满分为80分,专业课机考满分为100分,综合面试满分为120分。


2. 根据学校下达的招生指标,按考生复试批次、总成绩(总成绩=初试成绩+复试成绩),结合考生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复试总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如总成绩相同,则按复试总分、面试总分、初试业务课总分、初试外国语、初试业务课一、初试业务课二科目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3. “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择 优录取,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二级 以上表彰考生复试总成绩高于复试满分 60%者即录取。


4.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4.1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审查结果不合格者; 

4.2 复试总成绩低于复试满分 60%者; 

4.3 逾期未提交复试材料或材料弄虚作假者; 

4.4 未到我校指定医院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 

4.5 已接受其他学校待录取者; 

4.6 硕士生新生录取当年入学前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者, 取消录取资格(以同等学力身份录取者除外);

4.7 逾期未提交定向就业合同或人事档案者; 

4.8 违背《诚信复试承诺书》者。


计算机与软件学院在复试结束后,学院将复试结果(含复试成绩、总成绩、总排名及拟录取名单)报研究生院审核,经核准后在本单位公布。复试成绩可以在复试报到网站上查询。最后的拟录取名单在深圳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公示。


05

其他及附件

1. 严肃考风考纪。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对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 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 相关人员,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教育法》《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 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及《国家教育 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 33 号)严肃处理。对在校 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应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 予党纪或政纪处分;对考试工作人员,由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或其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构成违法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 计算机与软件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对本细则未尽事宜享有最终解释权。


附件:



原文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dJlprPaKszUDbRXMototwA